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曹化强律师
所属律所:
北京云嘉律师事务所
执业证号:
11101202310606653
电话:
18601291659
地址:
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乙10号院1号众秀大厦17层1701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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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复律师:
曹化强律师
回复时间: 2026/6/30 11:23:08
房产纠纷
回复:
你好,请告知你的联系电话,或给我来电:18601291659
回复律师:
曹化强律师
回复时间: 2026/6/15 8:13:28
我曾担任北京东方昊炅科技发展有限公司,(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97263355980)的法定代表人(法人),但仅为挂名,早已完全脱离经营管理,无实际参与公司事务、无财产混同、无个人担保。离任情况:目前我与公司无任何经营、管理、财务往来。涉案债务:公司因《江苏苏博特UHPC预混料采购合同》,未向原告支付剩余货款(合同款),导致原告将公司起诉至法院,并将我列为共同被告,要求我承担连带责任赔付货款。当前诉讼状态我已收到法院传票(普通程序/简易程序),案由为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。传票主要内容:开庭时间[2026年7月27日]、地点[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]、案号[(2026)苏0115民初号]。原告诉讼请求:要求公司支付货款,并要求我作为原法定代表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。我方核心立场:债务系公司独立法人债务,我作为挂名且早已离任的原法定代表人,不应承担个人连带责任。我的疑问与需求我是否需要承担个人连带责任?收到传票后,下一步应如何应诉?(答辩状要点、举证期限、是否申请先执行公司财产等)
回复:
这个问题不难,如果有意向委托,我们把应诉方案和您沟通
回复律师:
曹化强律师
回复时间: 2026/4/10 9:49:50
托欠工程机械租赁费2023年到现在
回复:
您好,您的法律问题可致电咨询电话:1860129165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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